|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83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8 | 有效期至: | 2029-12-17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矢尖蚧 | 940-14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3-83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绵蚜 | 1660-22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8387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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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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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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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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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卵孵盛期、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喷药防治,为确保防治效果,应保证水量,均匀周到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对烟草及瓜类、莴苣苗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在苹果树上防治绵蚜的安全间隔期为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4次,在水稻上防治稻纵卷叶螟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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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成份为毒死蜱,具有渗透害虫保护层能力,并具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有效防治顽固性害虫。对害虫“卵、幼虫、成虫”各个生育阶段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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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及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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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无力、呕吐、抽畜、呼吸困难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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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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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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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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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2-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