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83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8 | 有效期至: | 2029-12-17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红蜘蛛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837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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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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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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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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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红蜘蛛发生的始盛期兑水均匀喷雾。不可随意加大使用浓度,配药时加足量水以更好保护天敌。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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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系阿维菌素和乳化剂溶解在适宜的溶剂中加工而成,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且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通过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昆虫与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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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避免触及眼睛和皮肤,用药时戴口罩、手套,穿工作服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用药后手和裸露皮肤用肥皂清洗干净。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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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早期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建议医生对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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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渗漏、破损。搬运时要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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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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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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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2-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