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83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8 | 有效期至: | 2029-12-17 |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20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速灭威 | metolcarb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8346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速灭威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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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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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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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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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选择在稻飞虱爆发的早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 2、要喷到飞虱集中为害的水稻茎基部; 3、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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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有触杀、熏蒸和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的褐飞虱、灰飞虱和白背飞虱等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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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与碱性农药混用。 3、由于对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4、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应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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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 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 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中毒急救: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粗皮或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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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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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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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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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2-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