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3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31 | 有效期至: | 2026-3-31 |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2.3-4.6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36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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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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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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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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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应于害虫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施药后6小时遇雨,天晴时应补喷一次。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天气条件下施药。 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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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化合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小菜蛾、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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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穿防护胶靴、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区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并远离鸟类自然保护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4、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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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就医。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无特殊解毒剂, 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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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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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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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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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3-3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