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3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31 | 有效期至: | 2026-3-31 |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2.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36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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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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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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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高效氯氰菊酯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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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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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小菜蛾、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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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原药、高效氯氰菊酯原药、乳化剂和溶剂复合加工而成,能有效的防治甘蓝小菜蛾、菜青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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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登记推荐剂量施用,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发生。 3、不要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 4、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禁用。对蜜蜂有毒,选择适宜的防治时期施药,不要在开花植物开花期施用;对桑蚕高毒,不要在桑蚕区桑树上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和口罩,穿长袖衣、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6、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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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得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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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 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 3、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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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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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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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3-3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