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37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31 | 有效期至: | 2026-3-31 |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5-20克/亩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371 | ||||||||
|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嘧磺隆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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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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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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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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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水稻插秧后5-7天,稗草1.5叶期前采用药土法施药,制剂用药量225-300克/公顷,15-20克/亩。 2、施药时田内须有3-5厘米深的洪水层,要保水5-7天,不可排水,以免影响药效。3、大风天或预计有雨天,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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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磺酰脲类选择性除草剂,被植物的根部及叶片吸收并在植物体内传导,抑制植物体内氨基酸的生物合成,细胞分裂和生长而杀死杂草。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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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作用,应予注意。 2、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 3、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5、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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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与皮肤接触后,要用肥皂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误服,应大量引水,催吐,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无特殊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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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后贮存于干燥阴凉的地方,公路、铁路运输均可。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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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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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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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3-3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