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0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4 | 有效期至: | 2026-4-15 |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倍尔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83.3-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4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01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倍尔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烟嘧磺隆 | ||||||||
|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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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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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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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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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玉米3-5叶期,杂草基本出齐、株高5厘米左右时,每亩用本品加水30-60公斤均匀喷雾。 2、本品一般适用于马齿及硬质型玉米田使用。但不同品种间级感性有差异,初次使用应先试验后使用。 3、本品不能用于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自留玉米及制种田等。玉米2叶期等及10叶期后不能使用本品。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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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属磺酰脲类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是侧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药剂通过植物的叶面和根系迅速吸收并在体内传导,施药后杂草立即停止生长,1-3周后出现失绿、坏死、叶脉失色等症状,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藜、苋菜、蓼等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除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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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4、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5、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6、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7、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8、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间混或套种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剂。 9、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10、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 11、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由于使用技术不当等造成的损失,厂家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1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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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眼接触,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 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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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本品易燃,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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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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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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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1-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