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003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5-22 | 有效期至: | 2030-5-21 |
| 农药名称: | 苯甲·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莆田市友缘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恶苗病 | 500-665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0.6%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1.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00364 | ||||||||
|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省莆田市友缘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甲·咪鲜胺 | ||||||||
| 剂型: 种子处理悬浮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0.6%
咪鲜胺1.4%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播种前种子包衣,按照制剂推荐用量用适量水稀释药液,将药液和种子充分搅拌,直至种子着药(着色)均匀,阴干后即可。 |
||||||||
|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醚甲环唑和咪鲜胺复配而成,可用于防治水稻恶苗病。 |
||||||||
|
注意事项:
1)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2)本品对鱼类、水蚤、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当人工撒播10亩/天以上时,配药和施药过程,施用人员需穿双层衣服、戴手套。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播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20-05-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