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4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4-21 | 有效期至: | 2026-4-21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6% |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30-25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4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44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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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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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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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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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现配现用。 ●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布于杂草叶面上,不能泼浇以免影响药效造成浪费。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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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性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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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与土壤接触将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2、选择晴天施药,一般杂草在施药后一周内开始见效。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3、使用时应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清水冲洗手脸等。 4、勿用金属容器盛放本品。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翻耕、放牧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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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后,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2、误食本品携此标签将病人立即送医,无专门解毒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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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贮运时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触摸不要的地方存放,并加锁。 3、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肥料等一起存放和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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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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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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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4-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