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81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4 | 有效期至: | 2029-12-13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4-8克/亩(南方地区)12-16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4-8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817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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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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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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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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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稻飞虱、小麦蚜虫时,在虫害发生期喷药防治,亩兑水40-50公斤,搅匀后茎叶均匀喷雾。视虫害情况,可喷1-2次,施药间隔7-10天。 2、本品使用次数及用药量可根据当地虫害发生不同程度,在当地植保部门及农技人员指导下进行使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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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是昆虫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从而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之神经麻痹后死亡,杀虫机理独特,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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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规定使用;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 2、安全间隔期:水稻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小麦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该药在鸟类保护区、蚕桑地区、养蜂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5、清洗药衣、药械等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不能污染环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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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使用时要注意安全。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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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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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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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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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2-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