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003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5-22 | 有效期至: | 2030-5-21 |
| 农药名称: | 甲维·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4.4%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菜青虫 | 5-1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4.4%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0033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虱螨脲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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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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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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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4.4%
虱螨脲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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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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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低龄幼虫高峰期叶面喷雾施用,每亩兑水30-60升。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雨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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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虱螨脲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双重作用。通过影响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达到杀虫作用,同时还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影响害虫进食,最终死亡。本品对甘蓝菜青虫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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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水生生物毒性高,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残液不得倒入水源或水体中。对蜜蜂高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口鼻吸入及皮肤 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皮肤 并更换衣服。 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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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缺乏协调性,震颤, 瞳孔扩张。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请勿引吐,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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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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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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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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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0-05-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