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06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4-26 | 有效期至: | 2026-4-26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兴安县农药厂(个人独资)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88%。2024年7月18日,变更原持有人广西兴安县农药厂。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50-21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8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060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兴安县农药厂(个人独资)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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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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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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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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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宜掌握在杂草生产旺盛期施药,效果更佳。 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施药后4小时内遇中雨或大雨可能会降低药效,要考虑补喷。大雨天请勿使用。 3、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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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系内吸传到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其作用原理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到,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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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喷雾器带保护罩,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及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要害。 2、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3、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注意不能与此类容器接触。 4、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 5、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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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物,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催吐后,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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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混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远离火源和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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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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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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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04-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