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80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7 | 有效期至: | 2029-12-6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8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806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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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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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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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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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期间施药,注意兑水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对烟草、莴苣苗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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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宜在幼虫早期施药。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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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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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按中毒轻重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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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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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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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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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2-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