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80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7 | 有效期至: | 2029-12-6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秉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茂名绿银农化有限公司。2024年3月29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绿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104-12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800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秉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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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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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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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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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1次。 2、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药4次。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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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毒死蜱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可抑制害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虫体内的乙酰胆碱大量积累,使其高度兴奋,中毒而迅速死亡。对害虫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对棉花上的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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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忌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施药时注意保护皮肤和眼睛,做好防护措施。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手脸。 4.为保护蜜蜂,施药时应避开作物开花期,施药器械的清洗及残剩药剂的处理应远离水源。本品对家蚕、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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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昏、呕吐等症状,严重者出现腹痛、抽搐。如药液不慎溅入眼睛或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食应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送医诊治。中毒可采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使用剂量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国家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电话:0532-83889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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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药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注意防火、防潮。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混合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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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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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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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2-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