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06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4-27 | 有效期至: | 2026-4-27 |
| 农药名称: | 氟唑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小麦田 | 杂草 | 2-4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唑磺隆 | flucarbazone-Na | 7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0622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唑磺隆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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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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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唑磺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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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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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最佳施药时间为春小麦3-4叶期,杂草2-4叶期,按照推荐剂量,先用少量水稀释至溶解,再加水到亩用喷液量,均匀喷雾,勿超量使用和重喷、漏喷。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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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适用于小麦田苗后茎叶喷雾,可被杂草的根和茎叶吸收以达到防除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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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2. 勿在套种或间作大麦、燕麦、十字花科作物及豆类及其他作物的小麦田使用; 3.使用本品9个月后,可以轮作萝卜、大麦、红花、油菜、大豆、菜豆、向日葵、亚麻和马铃薯,11个月后可种植豌豆,24个月后可种植小扁豆。后茬不能轮作本标签标注的其他作物;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水田)。7.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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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眼睛溅药,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入空气清新处。如果误食切勿催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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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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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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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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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04-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