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5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5-19 | 有效期至: | 2030-5-18 |
| 农药名称: | 辛菌胺醋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撒尔夫(河南)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腐烂病 | 50-100倍液 | 喷雾,涂抹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菌胺醋酸盐 | 暂无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56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撒尔夫(河南)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菌胺醋酸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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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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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菌胺醋酸盐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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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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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苹果树腐烂病发生初期均匀涂抹在病斑处。视病情严重程度和气候变化情况一般间隔10天左右涂抹1次,连续涂抹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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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甘胺酸类杀菌剂,通过破坏各类病原体的细胞膜、凝固蛋白阻止呼吸和酵素活动等方式达到杀菌目的。该药有一定的内吸和渗透作用,可用于防治苹果树腐烂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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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宜与其它药剂混用。 3.对蚕有毒,养蚕区勿与蚕接触,养蚕区与施药区要保持一定距离。 4.施药时应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施药后不要在河塘等水及鱼塘中清洗药械。 5.气温低时,药液出现结晶沉淀时,应用温水将药液温至30℃左右将其中结晶全部溶化后再进行稀释使用。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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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若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时,就医。 2.若不慎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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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于阴凉、干燥和通风良好的仓库中。防止雨淋、暴晒和潮湿。 2.注意密封保存,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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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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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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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5-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