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32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11-26 | 有效期至: | 2029-11-25 |
| 农药名称: | 甲维·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4.4%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菜青虫 | 4-5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4.4%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3240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虱螨脲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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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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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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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4.4%
虱螨脲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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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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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菜青虫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2.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施药后12小时内,请勿进入施药区域。4.实践中根据当地虫害发生时的天气状况、虫口密度和抗性,决定每亩用药量(登记剂量范围内),具体剂量和喷药技术请咨询当地植保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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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导致害虫神经细胞功能全部丧失,迅速停止进食,且会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行为;虱螨脲作用于幼虫,阻止蜕皮过程从而杀死害虫。本品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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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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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此标签或说明书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切勿催吐,如病人可吞咽,可适量饮水,并携带标签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紧急治疗措施:立即引吐、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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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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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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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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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11-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