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5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5-12 | 有效期至: | 2026-5-12 |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1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53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仲丁威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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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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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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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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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建议在飞虱若虫发生初盛期施药进行喷雾防治,施药间隔期为7-10天,可连续用药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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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有杀卵和内吸性,在作物体内有渗透输导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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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2.配药和施药时,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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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等,严重者出现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治疗。解毒剂为阿托品,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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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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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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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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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5-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