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5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5-27 | 有效期至: | 2026-5-27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9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57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原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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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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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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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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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除草剂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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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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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开启本品包装时应戴防护手套、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以免吸入粉层。被本品污染的包装和废弃物必须集中妥善处理,和远离人群、牲畜、住宅和作物的地方并掩埋在不可能污染水井和水源的地方。因本品为除草剂,故其包装不能焚烧,因燃烧时产生的烟雾有可能对作物造成药害。对破损的非可燃性容器,必须冲洗干净或砸碎,锤扁和掩埋。 2、搬运、装卸、分装本品时,应严格穿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防护服等,以免药剂沾附人体皮肤。为了避免或吸入农药,应注意农药容器都应严密封好,如有渗漏,应及时处理。 3、万一着火应防止与皮肤,釉膜接触,并用水、砂土、泡沫灭火器灭火。 本品泄漏或遗洒时,应立即将泄漏物或遗洒物回收,液体覆沙回收,以减少对空气、土质污染,回收过程中注意安全。 4、使用本品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进行农药操作时,口、鼻不要与药剂太近,并严格穿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防护服。配药时,人要站在上风头,操作方向与风向成90度角。操作后,应立即用肥皂仔细洗手,并洗脸,洗头,洗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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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烦躁不安、萎靡、反应迟钝、食欲不振等;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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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的仓库中,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装卸时禁止说笑打闹,禁止吃、喝、抽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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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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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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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5-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