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5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5-27 | 有效期至: | 2026-5-27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580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水乳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2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在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盛发期,视虫情必要时进行第二次施药。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茶花、玫瑰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
|
产品性能:
本剂对水稻的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为延缓抗药性,应注意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药剂交替使用。 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时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鱼或是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不能在蚕室、桑园、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蚕、蜂、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症状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严重时除上述症状外有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进行治疗。急救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11-05-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