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78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0 | 有效期至: | 2029-11-19 |
| 农药名称: | 敌畏·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劲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0%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787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劲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畏·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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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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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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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0%
敌敌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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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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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掌握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二龄幼虫高峰期施药,一般加水50~60公斤,注意喷雾均匀。 2.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对本品敏感,避免飘移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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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渗透作用,能有效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酶的合成而导致害虫死亡,对水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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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该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作用机理单一,宜与作用机理不同的农药合理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毒性较高,不应在养鱼水稻田使用,及避免药液流入鱼塘,养蜂区、蚕桑地区不宜使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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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及时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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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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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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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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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1-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18-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