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知识总结会给农友们说明一下“水胺硫磷属于限制农药吗”的内容进行阐述,但愿对你们有点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水胺硫磷喷多了会烧苗吗?水胺硫磷喷多了会烧苗
水胺硫磷属高毒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所以会烧苗,水胺硫磷属于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水胺硫磷具有见效快、杀虫谱广等特点,主要作用方式为胃毒、触杀以及杀卵,主要防治对象为蛛形纲中的螨类,昆虫纲中的鳞翅目、同翅目昆虫。
2、水树混合氧乐果和水胺硫磷一起喷可以吗?1不可以。2水树混合氧乐果和水胺硫磷属于不同类别的农药,在使用时需要注意不要混合使用。因为这样会导致农作物的药害增加,而且还可能对环境造成破坏,对于人体健康也是不利的。3农药的使用应该遵循正确的指导方法,根据不同的作物特性和防治效果来进行合理的选择,同时要注意安全使用并避免混用不同类别的农药。
3、水胺硫磷和康宽丶高氯氟氰菊酯可以打水稻吗?水胺硫磷和康宽是可以用于水稻病虫害防治的农药,而高氯氟氰菊酯不适合用于水稻防治。
水稻是一种重要的粮食作物,不同的农药用于不同的病虫害防治。水胺硫磷和康宽可以用于水稻上的病虫害防治,如灰飞虱、蝗虫、蓟马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农药时,应该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另外,使用农药时要注意保护环境和自身安全,避免造成污染和伤害。
4、水稻在几叶用敌稗安全?一、水稻几叶期使用敌稗会出现药害
1、在水稻3叶期之前使用敌稗有可能会引发药害,因为敌稗的配方及安全性差异较大,目前市场上的敌稗主要定位多为中后期的补治,部分安全性较高的敌稗可在3叶期使用。
2、使用敌稗要掌握好用药期,用药的窗口期越长,发生药害的几率一般会越低。
3、敌稗属于选择性及触杀性较强的除草剂,它可以快速杀伤稻田中的杂草,喷施后经过数小时杂草的茎叶就会枯萎,药液进入稗草体内后会破坏水分平衡,加快失水速度,导致细胞质壁分离,最终导致叶片干枯死亡。
4、水稻对敌稗的耐受力大概是稗草的100倍左右,原因是水稻体内的酰胺水解酶能够快速将敌稗分解成无毒物质。
二、敌稗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1、使用方法
(1)水稻秧田:稗草2叶至2叶1心期,亩用20%敌稗乳油750-1000毫升兑水30-45公斤进行茎叶喷雾。施药前1天晚上要排干田内的水分,施药1-2天后要灌水,水量要淹没稗心,但不能淹没秧苗,再往后2天要保持水层,以后即可正常管理水分。
(2)水稻直播田:稗草2叶期之前,亩用20%敌稗乳油1000毫升兑水30-45公斤进行茎叶喷雾,然后按照上述方式管理水分。
(3)水稻移栽田:插秧或抛秧后,稗草1叶1心至2叶1心期,亩用20%敌稗乳油1000毫升兑水30-45公斤进行茎叶喷雾,施药前1天排干田水,施药2天后向田内灌水,水量要淹没稗心,但不能淹没秧苗,再往后2天要保持水层,以后即可正常管理水分。
2、注意事项
(1)敌稗与多种除草剂混用时,其杀草谱会扩大,但要注意不能与“2,4-滴丁酯”混用。
(2)敌稗不能和仲丁威、异丙威、甲萘威、速灭威等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混用,也不能和**磷、辛硫磷、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丙溴磷、马拉硫磷、水胺硫磷、敌百虫、敌敌畏等有机磷农药混用,以防出现药害。除此之外,使用敌稗的前后10天内也不能喷施以上药剂。
(3)发生药害后,可用安融乐(3-6毫升/亩)+碧护(3-6克/亩)+安法戈(1-2包/亩)兑水15-30公斤,进行均匀喷雾。
5、对硫磷属于有机磷吗?对硫磷是属于有机磷
对硫磷为广谱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无内吸传导作用,但能渗透入植物体内。对昆虫作用很快,高温时杀虫作用显著增快,可用于防治棉花、苹果、柑桔、梨、桃等果树害虫及麦红蜘蛛等。
微溶于石油醚及煤油,可与多数有机溶剂混溶。有蒜臭。在碱性介质中迅速地水解;在中性或微性溶液中较为稳定;对紫外光与空气都不稳定。
水胺硫磷现在是禁止**的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高毒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本公告发布前已生产产品的标签可以不再更改,但不得继续在已撤销登记的作物上使用。
三、自年10月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年10月31日起,停止**和使用。
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