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甘肃省农药用量统计

一亩田该打多少农药才是标准.

先来看这个亩用量,图上所示的花生、麦类还有水稻和油菜,都是克/亩为单位,以花生为例,100克/亩,使用的方法是喷雾和泼浇,我们以喷雾来说明。

家用的手动喷雾器通常水容量是15公斤,按照经验,一亩地的用量通常在2-3壶水,100克/亩的意思就是一亩地的用水2-3壶,用100克药平均使用,也就是30-50克的药,用小量杯取好药,直接兑水使用就可以了,对于亩用量来说,通常没有稀释倍数的说法,真正稀释倍数的说法如图中的果树500-1000倍,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果树,用量500-1000倍,使用方法喷雾,这里的意思就是一克药需要稀释500-1000倍,以常用的15公斤水(克)来算,那每壶水的用药量就等于15公斤水除以稀释的500-1000倍,也就是15-30克的可湿性粉剂。

而对于拌种使用到的农药,多以比例的形式来表达用量,如图1:100的药种比,很容易理解就是1克药拌种100克的棉花。

除了上面以亩为单位以外,农药的说明书还有以公顷为单位的,也是方便大型种植基地便于方便使用,只要知道了公顷的大小(1公顷=15亩),再来算一亩地的用量,就很容易了。

甘肃省农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药生产(含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下同)、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农药登记初审、农药质量监测鉴定和农药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办理。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省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的初审,并对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及农药质量的监督管理。

农药生产企业的开办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第四条 农药实行登记制度。农药登记分为田间试验阶段、临时登记阶段和正式登记阶段。田间试验阶段的农药不得销售;获得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药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田间试验示范、试销;获得正式登记证的农药可以生产、销售。第五条 申请农药登记证时,其研制者、生产者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农药样品、农药产品的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标签等方面的资料。第六条 用于农药登记的药效、残留、毒理和环境试验,应当由具有国家规定试验资格的单位进行,所需试验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有试验资格的单位不得为本单位农药产品进行登记试验。第七条 已经登记农药的名称、种类、剂型、有效成份、毒性、使用范围、防治对象及使用方法,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公告为准。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组织生产,生产和产品检测记录必须完整、准确,不得涂改。所需原材料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农药标准要求。第八条 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可以经营农药。

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品的,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省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九条 经营农药的单位,应当具备《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农药。第十条 法定经营单位设立网点经营农药的,应当加强对经营网点的管理,并对经营网点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经营网点不得再下设代销点经营农药。

农药经营权不得转让、出租。第十一条 农药经营单位购进农药时,应向生产企业或批发单位索取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和农药产品标准证的复印件,并检查核实,否则不得进货。第十二条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出售农药,应当开具售货票据。农药经营单位以及农药使用者购买农药时,有权索取购货票据。第十三条 农药经营人员应向农药使用者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不得对农药使用者进行误导。第十四条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产品,如需继续销售的,其经营者应当向省农药检定机构报检,经检验具有使用价值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使用方法、用量和期限。第十五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适时向社会发布在一定区域内推广、轮换使用的农药品种。第十六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宣传指导,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做好主要农副产品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并对农药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农药使用者应当确认农药标签中的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代号后,方可使用农药。严格按照标签标明的内容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加大施药剂量和改变使用方法。第十八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农药执法人员。农药执法人员应当是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从事农药工作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者管理人员,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

一亩田该打多少农药才是标准?

亩均使用农药多少公斤要根据施药方法决定。手动喷雾器一般的水容量是15公斤,按照经验一亩地的用量大约是在2-3壶水左右,100克/亩的意思是一亩地的用水2-3壶,用100克药,所以亩均使用农药为30-50克。使用时可以用小量杯取好药,然后直接兑水。